关于鹏翔公寓学生宿舍火险事故的通报

关于鹏翔公寓学生宿舍火险事故的通报

2005年11月30日早晨6时19分,校保卫处值班室接西门门卫电话报称,鹏翔公寓5斋六层楼火险事故,并已向“119”报警。我校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。立刻召开现场会,组织学生疏散和安置,维持现场秩序,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灭火工作。
     经查,该火险事故发生在鹏翔公寓女生宿舍5斋612室。起火原因据室内学生叙述,是由于早上给电后,插座打火(具体情况市消防部门正在堪查),导致宿舍部分物品被烧毁。消防队赶到现场后,及时采取措施将火扑灭。此次火险未造成伤亡事故,现鹏翔公寓秩序恢复,学生正常上课。
     学校希望广大同学认真接受这次火险事故的教训,从我做起,自觉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规定:
     1、不使用违章电器,如热得快、电炉等;
     2、上课、外出和晚上停电时要关闭所有电器,如计算机、电视机、饮水机等;
     3、不在宿舍使用明火或抽烟;
     4、不使用伪劣开关和插线板。

天津大学保卫处、学工部
     2005年11月30日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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